 雷渊利被带入法庭  在法庭上接受审讯的雷渊利 “开庭,带被告人到庭!” 4月19日上午9时许,在法官铿锵有力的话声中,一名手戴铁铐,身穿深色西服,面色憔悴的中年男子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,缓缓步入法庭,顿时,全场一片喧哗。这名中年男子便是曾分管城建、消防、公安、国土等工作,现年53岁的原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。 在法庭上,面对检察机关对其涉嫌受贿的多项指控,这名曾经掌握实权、被认为办事有“魄力”的副市长始终低着头,并称“对事实没有异议”。 “人家背后议论我是‘玩权力、玩金钱、玩女人’的‘三玩’干部,我认为名副其实。”这是雷渊利在写给湖南省纪委的忏悔书《我的沉痛的反思》中的一句话。回顾反思自己逐步走向违纪、违法、犯罪的过程,这名“三玩市长”已经深深认识到:自己的毁灭完全是因为贪欲造成的,今天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。 落马高官的忏悔 “玩权力、玩金钱” 当别人送钱送物时,开始有些害怕、紧张,但经不住诱惑,后来就心安理得地收了,从一次收受一万两万到收受几十万、上百万,以后就习以为常了。我没有想一想,我的一次受贿,可以让几百名下岗工人生活一年。我与30多个老板、开发商结为朋友,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们解决问题,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回报我,送钱送物送房子,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。 ——摘自雷写给省纪委的《我的沉痛的反思》 边缴“礼金”边“卖官” 雷渊利,曾用名雷井生,化名邓力,1953年10月2日出生,原系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因涉嫌受贿犯罪,2005年6月18日经郴州市人大常委会许可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,由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年6月30日,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,现羁押于湖南省看守所。 “雷渊利担任苏仙区区委书记时,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上看到他上缴包工头送的礼金的事迹。”当地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。但检察机关指控:1995年春节前,为感谢时任苏仙区区委书记的雷帮忙把女儿安排到该区计生委工作,罗某送给了雷一万元。这是目前检察机关查到的有关雷的最早一笔“感谢费”。 2000年7月,经雷渊利批示,罗某的儿子也顺利调入市公安局。为感谢雷,2001年、2002年春节期间,罗某送给雷两万元。2003年至2005年,罗某又送给雷1.2万元。 兴建人民会堂背后的名堂 1998年3月,郴州天兴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找时任永兴县委书记的雷帮忙,承接到县人民会堂等系列工程。2000年春节前,该公司董事长郑某请求雷帮助催要工程款,2003年1月,雷批示从市劳保基金借款150万元给永兴财政局,用以支付郑的工程款。2003年,在雷的帮助下,不具备建桥资质的天兴公司承接了市石油大桥工程,雷还同意该公司边施工边办理有关手续。为此,郑某先后两次送给雷50万元,其中大部分被雷送给情人王某购房。 2003年8月,雷渊利的情人黄某怀孕了,要到长沙去“住院”。雷渊利打电话向陈某“借钱”。陈马上送去5万元,连“借条”都没要。此外,陈某还凭借雷的关系,承接到了市人民东路、中路改造工程、“五岭阁”等工程,先后13次送雷财物共计52万元。 建筑老板送上60万 “过年费” 1998年至1999年期间,雷利用担任永兴县 |